清关指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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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关指南

一、申报

1) 申报资格:必须是经海关审核注册的专业报关公司、代理报关企业和自理报关及其报关员。

2) 申报时间

进出口货物:运输工具申报进出境之日14日内,逾期申报征收滞报金。滞报金日征收金额为进口货物到岸价格的万分之五。

出口货物:装货的24小时前向海关申报。

3) 申报地点:进出境地、转关地、指定地点

4) 申报单证:

基本单证:商业发票 ,装箱单,提单、运单、包裹单,出口收汇核销单,减免税证明书

特殊单证:配额许可证,进出口货物许可证,机电产品进口证明,商检、动植检、药检等检验报告书

预备单证:

贸易合同、原产地证、产地证(C/O)、普惠证(F/A、)、授权书

二、查验

1) 查验的概念:海关查验是指海关接受报关员的申报后,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实际的核对和检查,以确定货物的性质,原产地、货物状况、数量和价格是否与报关单所列一致。

2) 查验的目的:A、 核实单货是否一致。B、 发现无证进出问题和走私、违规、逃漏税等问题。C、 保证关税的依率征收。

3) 查验地点:口岸码头、车站、机场、邮局、或其他海关监管场场所。

4)查验方法:彻底检查、抽查、外形查验

三、征税

1) 进口无税价格=(离岸价FOB+运费+保险+杂费)/1—保险费率

2) 进口关税=完税价格*关税税率

四、放行

放行是海关监管现场作业的最后环节。

2018-04-26T07:52:46+00:00 四月 19th, 2018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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